2016-04-25 00:00:00 作者:张国庆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开发区专门出台文件,在全区推进“庄台(小区)老党员服务之家”建设,要求各村(社区)必须在4月底前建立一个试点庄台(小区),12月底全面建立庄台(小区)老党员服务之家。
在“老党员服务之家”建设过程中,开发区积极倡导老党员、老干部们继续发挥余热,当好政策宣传员、民情调解员、校外辅导员、社情民意联络员、党务村(居)务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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