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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不予行政许可报备制度”

2016-06-21 00:00:00    作者:王伟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向不作为乱作为说“不”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政务办获悉,我市制定出台了《高邮市不予行政许可报备制度》,杜绝承担行政许可职责的机关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推诿和拖延等问题的发生,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据市政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不予行政许可报备制”是指承担行政许可职责的机关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行政许可事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的制度。审批承办人在否决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时,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说明相关依据,一旦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编办报送决定书副本或者复印件和《不予行政许可报备备案表》,市编办、市政务办将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报备制度情况以及备案审查结果进行通报。

如果说,“不予行政许可报备制”是拉下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闸刀”,那么后续的合法性审查则扮演了“保险丝”的角色。市编办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将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调取卷宗等材料并向有关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责令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具体实施机关在限期内自行撤销或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执行的,提请市政府或承担行政许可职责的机关予以撤销确认违法,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过去有些部门窗口遇到问题后或多或少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主要是怕担责,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市政务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不予行政许可报备制”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再不能也不敢任性说“不”,碰到群众反映的相对复杂、疑难的问题,要努力找政策、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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