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市教育局向城乡各学校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对招生政策宣传、各学段招生行为、相关收费政策等提出明确要求,以进一步严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纪律,强化招生过程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透明招生。
据悉,《通知》明确指出,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市2016年招生工作相关意见和方案要求,按照规定的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招生步骤等进行统一规范招生,杜绝暗箱、违规操作,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在招生宣传方面,各学校所发的招生简章、宣传方案及材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或特长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在收费政策上,《通知》规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对在招生过程中引发较大规模集访,并造成负面影响的以及存有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