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9 00:00:00 作者:爱忠 红军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初开始,两年内,我市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目前,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将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费率调整到位。
据了解,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下降1个百分点,初步统计,参保企业两年减负金额近5000万元,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短期内不会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更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同时,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较好,社会费率的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