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0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日前专门下发文件,规定从本学期开始,我省将全部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对于已收取的费用需按要求陆续清退到位。这意味着,凡是我市范围内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家庭贫困学子,或持有我市扶贫办所发的《帮扶手册》的家庭困难学子,今后都可全部免交高中学杂费。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免除学杂费的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公办普通高中学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将全部免除;另一类是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的学生,将按照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予以免除,但如果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于省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另外,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全市119名学生进行逐一摸底调查,并将相关资料进行上报。预计在10月底前后,119名学生已被学校收取的840元学杂费将按要求全部清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