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3 00:00:00 作者:通讯员 冯洁 记者 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冯洁 记者 陆业斌) 日前,我市民政部门专门下发《关于开展高邮市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征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征集高邮历史地名的公告》,向各乡镇园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相关历史地名。这标志我市编制第一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历史地名征集内容包括:具有高邮地理特征、语言特征、物产特征、行政区划特征的;或史志典章中有记载、表述的;或能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变迁的;或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的,民间广为流传、脍炙人口,且年代比较久远(一般在50年以上)的地名,按自然地理实体地名、行政区域地名、道路街巷地名、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等四大类予以统计。市民政部门将根据所推荐历史地名的古悠度、知名度、文化含量、文化独特价值以及传承价值等,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地名专家、文史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初步拟定一批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地名,再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后,发布我市第一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据悉,今后,对于地理实体已经消失的历史地名,市民政部门将采取措施留名存史,选择部分重要老地名,在原址的适当位置,设置历史地名保护标志(如碑、牌、亭等),释文介绍历史地名文化内涵、历史沿革等内容。此外,还将加强对历史地名的详细考证和实地走访,广泛收集各类历史地名的资料和信息,集中编纂好重要的地名史志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