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5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为31.4%
本报讯 (通讯员 薛冰 记者 金婧)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高邮调查队了解到,2016年我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708元,比上年增加1244元,增长8.0%。其中居民在“食品烟酒”上人均支出了5241元,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为31.4%,占比最大。
据了解,去年我市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20610元,比上年增加1183元,增长6.1%;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13280元,比上年增加1296元,增长10.8%。其中城乡居民在“食品烟酒”上人均支出了5241元,比上年增长7.3%,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为31.4%。 占比第二在“居住”上,人均支出3298元,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19.7%。占比第三的是“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支出2516元,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15.1%。其余的支出与占比情况分别为“交通通信”支出1976元,占比11.8%;“衣着”支出1258元,占比5.5%;“医疗保健”支出1008元,占比6.0%;“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951元,占比5.7%;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458元,占比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