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用实际行动践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宏明 记者 王小敏)日前,2名广西籍男子在我市菱塘回族乡一家企业撬盗保险柜一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仅用4天时间,依法作出批准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3月18日晚22时至次日凌晨3时,两名来自广西南宁的惯犯夜间潜入菱塘回族乡一家企业,通过撬盗保险柜卷走24件金银珠宝首饰及大量人民币、外币。案发后,我市警方连续工作近40个小时,在江都区一间出租屋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3月24日,我市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安排专人加班加点审查办理该案。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现场勘察、核实全部书证和物证等途径,仅用时4天,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据了解,今年2月份,市检察院作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12项公开承诺,其中第4条提出:坚持护航创新发展,严惩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连日来,市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条承诺。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涉企犯罪的预防工作,力争从源头上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为企业发展壮大营造平安法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