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8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杨晓莉)16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武安路第一中学公交站台亭发现,市客运管理处正组织工作人员更换站台亭内宣传栏玻璃。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上午,他们已经更换了城区5处遭人为破坏的宣传栏玻璃。
市客运管理处书记张梅华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公交站台亭宣传栏的玻璃破碎后砸到行人,宣传栏上安装的玻璃都是质量最好的钢化玻璃,在正常情况下很少会破裂,此次更换的5处宣传栏玻璃均是人为破坏,损失上万元。从工作人员提供的一张照片上,记者看见,这处宣传栏玻璃中间部位被敲破了一个大洞,而宣传栏内张贴着的正是写有“富强、民主、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文明宣传内容和不文明行为在一起,让人不忍直视。
据了解,今年5月1日施行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有危害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行为的,对损坏的设施依法赔偿,并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