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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日起,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可同时还商贷

2017-11-26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管玮玮)记者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将配合扬州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进行局部微调。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职工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商业贷款本息。

据高邮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此次文件规定,新政策惠及的对象主要包括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和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但职工所提取的当期总额(含职工本人、配偶及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归还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且一年最多可办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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