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00:00:00 作者:钱大丰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通讯员 钱大丰 记者 周雷森)近日,市委人才办下发《关于做好“秦邮英才培育计划”第四期培育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启动第四期“秦邮英才”申报工作。
为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自2014年起,我市每年遴选一定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作为“秦邮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进行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秦邮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申报基本条件为:热爱国家、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人事社保关系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社区、社会组织,不含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年以上;近3年来在一线专业技术或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明显业绩,其成果贡献被同行和社会认可;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未入选过市级以上人才计划。
据悉,第四期“秦邮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30名左右。培育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