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8月31日仍为入学年龄截止日
本报讯(记者 管玮玮)前段时间,关于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有可能调整的消息备受家长关注。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省教育厅正式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对江苏的义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作出规定:今年江苏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即: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仍为8月31日);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我市教育部门在今秋招生阶段,将严格执行该规定。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重申的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加强对学校招生宣传、入学材料收集、入学依据和入学方式等重点环节的督查,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所有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中,不得有填写各类社会培训及等级证书的栏目。
省教育厅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积极推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同时,要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工作。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