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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标配”快递服务用房

2017-04-19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李炜安)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高邮市新建住宅区设置快递服务用房的通知》,首次将快递用房纳入住宅小区的配件标准。《通知》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根据《通知》规定,凡在我市范围内新建住宅区,建设单位应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用房。建设单位在申报项目施工图审查时,应提交快递服务用房施工图设计文件;快递服务用房纳入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范围,由市邮管局参与验收;快递服务用房用途如需变更,应按不低于原有面积标准另行设置快递服务用房。

市邮管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规划局、城建局、房管局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快递服务用房的协调和落实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安全、方便、智能的快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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