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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债务起纠纷 好友“反目成仇”

2017-05-23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管鑫 记者 王小敏)上一秒还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下一秒就“大义灭友”、举报酒驾。近日,因为债务起纠纷,小王(化名)被好友小李(化名)举报酒后驾车,后经我市法院审理认为,小王依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小王和小李是多年的好朋友。今年年初的一天,小王从扬州接朋友回高邮,途中正好遇到小李,大家决定一起去江都吃烧烤。在烧烤店,小王特别开心,一激动喝了六瓶啤酒,酒足饭饱后,小王毫无醉意,主动当起了司机,送大家回家。

小王将小李送到家,小李拿了小王的车钥匙,一脸严肃地问小王:“你欠我的一万块钱,到底准备什么时候还?”听了小李的话后,小王气不打一处来。两人争执一番后,小王更火了,气急之下用胳膊将自己的车窗砸碎,然后拨打了110,称自己车子被砸了。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两人因债务起纠纷,准备调解。哪知事情突然出现反转,小李突然向民警举报,称小王是酒后驾车。随后,经测试,小王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涉嫌酒驾。而经抽血鉴定,小王血液中乙醇含量95mg/100ml,已属于酒驾。归案后,小王后悔不已,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1万元钱还给了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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