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昨起启动 执行期截止至9月底
本报讯(通讯员 刘金友 记者 周雷森)记者昨日从市粮食部门获悉,我省于6月7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这标志着我省小麦托市收购工作全面启动。根据执行预案,国标三等质量标准小麦每斤收购价1.18元,执行期截止至9月底。
市粮食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国家继续在江苏等省实行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关心农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更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
何为小麦托市收购政策?该负责人说,农民朋友将收割下来的小麦晒干整理,将达到托市收购质量标准的小麦卖给当地的托市收储库点,国家以托市价收购,具体是:凡达到中等质量标准的小麦(也就是三等)即:容重750克以上,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其中赤霉病率不超过3%),每斤收购价为1.18元,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小麦将进行市场化收购,价格实行随行就市。
为了方便粮农就近卖粮,我市公布了21个小麦托市收储库点,分别为:五里坝粮库,汉留粮库,三垛粮库,东墩粮站,车逻粮站,张轩粮站,周山粮站,八桥粮站,伯勤粮站,甸垛粮站,沙埝粮站,平胜(河口)粮站,柘垛粮站,临泽粮站,川青粮站,营南粮站,界首粮站,马棚粮站,菱塘粮站,郭集粮站,天山粮站。
市粮食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要防止不法粮贩压级压价收购,克斤扣两收购,拖欠粮款等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自身的利益。一旦发现压级压价收购等行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8508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