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季哲)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上级精神,日前市政府办印发了《高邮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邮政办发〔2017〕121号),并将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从而进一步转变政府服务职能,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方案》明确“先行试点、逐步实施”的原则,在经济开发区内,根据自身特点,优先确定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文物、压覆矿、水资源、稳评等为区域评估事项,并划分了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四个特色产业园。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共享成果、总结经验的步骤,将区域评估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明确单位职责、强化监管和服务,确保区域评估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