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两电动车相撞致人受伤 为何路边大货车也要担责?

2017-07-03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明宝 冬梅 记者 王小敏) 近日,我市警方通报了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致一人伤势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但一辆逆向违停在镇村道路上的大货车却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之一,要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当天中午12时45分许,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汉留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卸甲镇原派出所门口,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中年妇女受伤躺在地上,热心的过路妇女撑着伞半蹲着为其遮挡太阳。民警经了解得知,当天中午,40岁的男子戴某驾驶电动车去上班,当他由北向南行驶至卸甲镇飞达铸造厂南侧路段时,发现路西侧停着一辆大货车。为了避让大货车,戴某便绕行至货车东侧继续向南行驶,此时正好与驾驶电动车由西向东再向北左转弯行驶的56岁的妇女管某发生碰撞,两人连人带车被撞翻倒地,管某头部落地受伤。

最终经警方现场勘查认定,两名电动车驾驶人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大货车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警方介绍,因为大货车逆向违停在镇村道路上,严重影响了两名电动车驾驶人的视线,所以大货车虽然没有与事故双方发生接触,但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让不让,不该停的乱停,远光灯乱打,当这些不文明的交通陋习成为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时,无论车辆是否与对方发生接触,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在停放车辆时,要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没有停车位的,要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安全区域,以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