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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1154家省内医疗机构“联网”

2017-07-25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实时结算

本报讯 (通讯员 仲文欣 季晶 记者 杨晓莉) 日前,从市人社局传来好消息,我市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成功“联网”,实现了与省内1154家医疗机构联网实时结算。今后,我市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到这些医院看病,其医疗费用可实时结算,无需像以往一样先个人支付再回邮办理报销手续。据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已实时结算126人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超过40万元,医保基金报销274286.94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日益常态化,我市一些老人为了照顾孙辈或自行行动不便需要子女照顾,往往随着子女一起流动,成为了“老漂族”。由于在当地没有医保,异地报销又耗时耗力,这些“老漂族”害怕去医院,更怕住院。为了让我市参保人员,特别是这些“老漂族”异地就医结算的“绿色通道”更加顺畅些,近年来,市人社局积极与省社保局、扬州市社保局、各联网医院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中遇到的问题,并克服技术难题,积极与各医疗机构进行“联网”。“联网”的医疗机构从刚开始扬州的数家逐步扩展到现在全省1154家,有力化解了异地就医报销所面临的困难,并切实保障参保人及时足额享受了医保待遇。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联网”的1154家医疗机构就医,医疗保险待遇执行我市的相关政策。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参保人员长期驻外,需要在省内异地就医且直接结算的,应提前到我市社保中心,办理省内异地就医相关手续,选定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待工作人员将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成功上传至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后,即可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异地联网实时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部与相关医院结算。另外,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和备案地可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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