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6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41151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受益 人均增幅超7.7%
本报讯 (通讯员 陈红军 记者 杨晓莉) 好消息,养老金上调啦!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2017年度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调整,41151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受益,人均增加养老金153.3元,增幅超过7.7%。目前,企业退休(职)人员补发的养老金已于7月底发放至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账户中。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按照固定额、本人缴费年限、本人此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三部分,确定上调幅度。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即为普遍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企业退休(职)人员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根据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来定。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统一按企业退休(职)人员此次调整前每月基本养老金的2%增加。
与往年一样,今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仍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统一要求,70岁以上退休(职)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5、80周岁的退休职工,在参加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额外增加25元、35元、45元;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5、80周岁的退职职工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分别额外增加15元、25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