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7 00:00:00 作者:明宝 王小敏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通讯员 明宝 记者 王小敏)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被扬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调委会成立于2010年7月。经过几年的发展,创建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巡回法庭和保险理赔、救助、宣传“4+3”调解新机制,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平均每年调解矛盾800件左右,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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