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1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葛维祥) 世界献血者日临近,近来有多位读者致电本报,询问我省无偿献血用血怎么返还、无偿献血者有哪些家人或亲人可享受免费用血、享受免费用血的标准又是多少。昨日,记者带着读者的询问赴市无偿献血办公室进行了采访。
市无偿献血办公室负责人贾沛霞说,依据去年新修订并实施的《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贾沛霞解析说,在上述规定中,无偿献血者献血惠及对象扩大到了配偶父母,此为新增加对象。通俗地说,无偿献血者的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也可享受免费用血啦!
贾沛霞特别介绍道,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800毫升提供。
对于用血返还的办理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贾沛霞表示,在本省无偿献血的公民,在全省范围内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通过用血费用核销信息系统能够查明献血者献血量、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在办理免费用血手续时可以不提供《无偿献血证》、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贾沛霞提醒,我市无偿献血者办理无偿献血用血返还请到市人民医院急诊楼四楼献血办办理,服务电话:0514—8095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