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尤宫新 记者 维祥)24日上午,市公安部门向媒体通报了一起警情:市民董某因不服城管依照“门前四包”规定开展的行政执法行动,无故殴打城管队员并致城管队员受伤。目前,董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该案件将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市公安局蝶园派出所民警王建介绍:董某今年51岁,5月9日是其外孙女办满月酒的日子,在海潮路财保大厦东侧巷子口设置了一处气门,违反了市“门前四包”的规定。市城管执法大队三中队城管队员接到指令前往现场,向当事人指明在此设置气门违反了市“门前四包”规定,应予以清理。在城管队员清理时,董某突然挥拳打向一城管队员脸部,致其当场倒地休克,经送医后诊断构成伤情。市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进行立案侦查。经查,董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董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很后悔。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