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盼盼 记者 葛维祥)本月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市金融办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支招”提醒,审慎参与民间组织的各种类型的投资理财,擦亮眼睛仔细识别非法集资的伪装,并指出了非法集资惯用的伎俩。
市金融办提醒,非法集资首选的伎俩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不法分子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此外,不法分子还会以种植、养殖、加工等项目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骗取资金,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