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4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王盼盼 记者 葛维祥)近日,市金融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联合发出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务必看清非法集资“六大障眼法”:
通过“合法外衣”骗取群众信任。多数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使经济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外衣”,具有一定的蒙蔽性。在群众缴纳集资款时,他们出具借条、收据、收款证明等不同名目的集资凭证,有的还辅之协议、合同等。
通过“能人引领”误导舆论。一些非法集资组织者本身就是当地的能人,有的甚至是当地的知名企业家。一些非法集资者利用名人做代言人,或者打着领导关心支持的幌子,做虚假广告,误导舆论,欺骗群众。
通过“暴利引诱”夸大其辞。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非法集资者都会把回报率定得很高,以支付高息红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夸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
通过“短期兑现”诱骗“上钩”。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前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通过“亲朋好友介绍”拉人入伙。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鼓动说服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关系,以高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
通过“感情投资”笼络人心。特别是抓住一些老年朋友手头有闲钱又没有投资渠道的心理,用赠送礼品、聚餐等活动方式,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为进一步诈骗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