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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新学期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2018-08-29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管玮玮)昨日,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2018年秋学期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年秋季新学期,我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继续享受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的国家惠民政策;公办普通高中继续按照星级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公办中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继续免收学费。 

文件规定,今年秋季学期,我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在公办学校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去公办学校相应的小学、初中学杂费免收部分收取,即小学减收350元、初中减收500元。同时,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费中应扣除政府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和作业本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通知》还明确,公办普通高中要按评估确认的星级收费。学校所收学费要及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不得截留。普通高中教材费(含磁带)、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按核定的标准执行。高一、高二年级可收取校服费(农村中学不作要求)。普通高中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和体检费。公办中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学生免收学费。职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不得收取体检费,职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课本费、作业本费由学校报市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后按实收取。 

另外,为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今年我市还明确规定,对全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伙食费,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杂费、伙食费、书本费、作业本费,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将实施全额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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