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王清 记者 翁正倩)近日,记者从市人防办获知,我市自2018年9月7日起开始执行新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
据了解,调整后的标准为,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的民用建筑,确因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1100元/平方米;工业类建设项目中非生产性建筑,确因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不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且无法补建的,其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2000元/平方米。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依据规定予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已按照《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苏防规〔2016〕1号)审批,尚未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均执行本次调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