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非法高息集资 千万资金无力偿还

2018-09-17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  通讯员 李瑶  记者 葛维祥 

 

2004年,毛某在扬州注册成立了扬州东方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百货、食品的批发和零售等。起初,毛某在邗江、广陵等市辖区开了7家连锁店。急于求成的毛某,还未等刚刚开设不久的连锁店站稳脚跟,就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后又陆续在扬州开发区、高邮等地开设连锁店。最“鼎盛”时期,毛某在扬州开设的连锁店多达29家。每开一家连锁店,就要投入一、二百万元,加上原有的连锁店需要资金进货,让毛某越来越感到资金吃紧。

为了渡过资金难关,毛某想到了集资。2004年至2014年,毛某先后两次召开公司内部会议,号召连锁店店长、员工把闲置资金投入到超市,同时,邀请他们的亲戚、朋友等人把资金投入超市,并许诺超市会给予“存款人”10%-20%不等的年息。在大家的口口相传下,毛某的超市员工及其亲友,甚至还有大量社会人员将闲置资金 “存”入毛某超市。

本想通过集资解决超市运转资金压力,谁知事与愿违,集资产生的利息,又给毛某公司带来了新的资金压力,加上经营不善,超市面临亏损。2014年3月以后,毛某超市的亏损额越来越大。不得已,毛某陆续关闭9家连锁店,但未能渡过资金难关,因此,他只能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支付“存款人”的本息。到2015年1月,毛某的资金链断裂。1月15日,毛某走投无路,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警方披露,毛某对外吸收的公众存款中,除了被用于公司的经营成本、开设新连锁店外,还有部分资金被毛某家人使用,部分被毛某用于投资和购买房产等。其中,毛某用1200多万元购买两套商铺、一套办公房、一套别墅、两套公寓和3辆轿车;用340多万元投资酒店、咖啡店、面包房等,但这些投资款全部有去无回。

2015年12月16日,法院对毛某非法集资案作出一审判决。经查,2000年至2015年期间,扬州东方副食品有限公司、东方超市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毛某,未经批准,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公司内部员工、社会人员共计282人吸收资金合计1865万余元,除了已归还207.9万余元,尚欠1657.8万余元。东方超市、毛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毛某系自首、退出部分赃款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东方超市罚金40万元;判处毛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