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5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刘志国 杨大伟 记者 陆业斌)15日,记者从市农委农药监督科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37家农药经营户依法领取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开启了我市农药合法持证经营的新征程。
按照国务院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2018年8月1日之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店将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从去年12月份开始,我市将《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符合条件的437家经营单位重新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为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管,市农委近期还从经营资质、经营环境、台账记录、诚信守法等四个方面,对批发商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批发商在计算机溯源系统的使用、违禁农药销售以及对原农业部发布的《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的执行情况等内容 ,从源头上严查假冒伪劣及国家禁用农药在我市农药市场的流通,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