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 19:59:32 作者: 陆立群 静书 来源:今日高邮
企业为何被开罚单?四月份,有群众来信举报,扬州市巨龙化工有限公司整改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存在安全隐患,且生产中产生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经媒体曝光后,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成执法小组,对该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先后3次前往该企业,现场核查情况,掌握企业违法事实。调查结果显示,该企业在消除安全隐患前擅自恢复生产,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未经整改复查,擅自恢复生产经营”,鉴于该企业在响水事故后仍拒不执行安监停产指令,依据该规定第二十六条予以2万9千元罚款的上限处罚。
市应急管理局还会同市工信局,督促企业依照技改批复,进行安全生产性提升改造,并加强跟踪督查。目前该企业正在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设计、评价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并对企业存在的内外部距离不足等隐患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