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9 19:12:36 作者:徐静 杨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惠民殡葬政策,对自愿采用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堂、壁葬及骨灰撒散、集中深埋等生态节地葬式,按照《高邮市生态节地安葬奖补实施办法》的规定,保留骨灰的一次性给予500元/墓位的费用减免补贴;不保留骨灰,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统一设留名纪念碑,且在民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公墓安葬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费用减免补贴;采取由上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骨灰集中江葬、海葬、深埋(无立碑)等安葬方式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经济奖励补助。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动公墓转型发展。原则上对10亩以下无扩建空间的墓园实行限制性、封闭式管理;对10亩以上且有扩建空间的墓园严格建设标准,全面实施墓穴小型化,墓区统一按卧式盖碑建设,使用黑色盖碑,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并逐步削减石材墓穴建设,墓园土地的30%以上必须用于建设立体式骨灰安放设施(骨灰堂、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同时,我市还将对零散墓穴清迁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园区)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