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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退保理财”骗局

2019-06-13 20:49:09    作者: 李瑶 葛维祥    来源:今日高邮

近期,有关部门发现,市场上有人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等实施“退保理财”骗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从事投资理财要选择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拒绝高利诱惑,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据专业人士介绍,“退保理财”骗局惯用“套路”一般分为“三步”,即:第一步,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方式,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第二步,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第三步,劝说保险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可获补贴、退保资金转购“理财产品”可获贴息或领取旅游券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这种“退保理财”骗局导致保单非正常退保,而退保资金大多被诱导转购“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造成恶劣影响。建议保险消费者不要轻信“退保理财”,如遇可疑邀约时,可通过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人员、查产品、查地址,核实销售人员是不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所售产品是不是保险公司产品。

市金融监管部门同时提醒,近年来,投(融)资理财公司快速发展,这类公司属于一般性中介服务类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不能面向公众开展存贷款、证券投资咨询、投资理财、私募投资、保险销售等金融业务。但是部分投(融)资理财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违规开展金融业务,向社会公众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冒用金融机构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基金或股票;承诺向投资者支付固定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发放贷款;还有部分不法分子披着投(融)资理财公司的外衣,编造虚假的融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铒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上述行为严重影响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重损害投资人利益,已经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甚至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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