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

2019-06-16 18:57:04    作者: 邮法宣 南笙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高邮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七人判刑。

2018年9月23日23时许,被告人小超、小康在市区某KTV内与小伟、小军酒后发生争吵、斗殴,被告人小泉见状即参与斗殴,被告人小涛、小文闻讯手持啤酒瓶参与斗殴。随后被告人小伟、小文用啤酒瓶、砖块,被告人小军用拳头对小超进行殴打,被告人小康与小涛互殴。经法医鉴定,小超、小康、小涛、小军、小伟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被告人小文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小超、小涛、小伟、小军自动投案;小康、小泉在小超电话通知后自动投案,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康、小超、小伟、小军系首要分子,被告人小泉、小文、小涛系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告人小康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小超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被告人小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小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小泉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小文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小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