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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向各医疗机构“亮剑”

2019-06-30 19:48:36    作者: 张群 杨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记者在全市医疗价格政策提醒会上获悉,从7月起,市医保局将逐一对全市22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向违反医疗价格政策规定,乱收费、多收费的医疗机构“亮剑”,进一步提升各医疗机构价格政策水平,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减轻广大患者不合理负担。

医疗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既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又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疗价格政策的相关规定,各医疗机构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标准收费,如收取方便袋、塑料便盆等耗材费;扩大范围收费或重复收费等,如在B超检查中同时收取彩色胶片报告和彩色胶片照相费用等;不得对政府明令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如收取空调降温取暖费、电费等。同时,按规定执行好药品零差价政策,医用特殊耗材不得超过规定的加价率;对常规和重要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要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供智能查询系统,供患者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会上,扬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解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分析了医疗价格违法行为案例。市医保局负责人表示,从现在开始,将逐一对全市22家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收费情况进行巡查,对照价格政策相关规定,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将督促其整改到位,并对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报告,必要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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