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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水超龄人员工伤保险显成效

2019-11-07 21:15:15    作者: 周雷森 杨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前不久,扬州市恒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超龄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小心摔倒,抢救无效死亡,市人社局开辟绿色通道,快速进行工伤认定,承保的中国人寿高邮支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53万元送到该员工家人手中。10月31日,恒通公司特地将一面写着“风险无情 保险有爱 超龄项目 理赔快捷”的锦旗送到了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感谢人社部门的好政策帮了企业大忙。

我市民营经济极为活跃,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用工需求量大。由于招工困难,越来越多超龄人员进入企业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去年6月,市人社部门在对全市各乡镇、园区用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时发现,企业超龄人员人数在5000人以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无法获得经济赔偿,往往与企业产生矛盾,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保障职工权益?市人社局在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一线情况的基础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商议,以增设险种的方式,通过用人单位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投保,以分散用人单位聘用超龄人员的用工风险。今年初,我市在扬州率先出台了《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方案》,该方案规定,在我市区域范围内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在继续就业期间允许其参加所在单位的工伤保险。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王文彬介绍说,按照2019年的缴费标准,企业为超龄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0多元,就能够为员工提供最高60万元的赔偿。

我市创新引入商业保险解决超龄人员工伤待遇,降低了企业用工风险,保障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就业期间的权益,深受企业和劳动者欢迎。据统计,今年,全市已有135家企业为2500余名超龄就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认定超龄人员工伤、工亡23起,支付工伤保险费78.6万元。“如果没有参加超龄人员工伤保险,这名工亡职工的赔偿金得由企业全部买单。新政策实施后,企业只承担了赔偿的很少部分,真正帮了企业大忙。”恒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超龄人员工伤保险,企业在招收超龄人员时也没有了后顾之忧,如今厂里的50多名超龄人员都购买了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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