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0 20:02:01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这里的废水排污设施没有经过处理,直接下河,我们对其进行现场查封。”近日,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东北片分局会同甘垛镇环保办、派出所对该镇荷花村老棉花站内戴某表面处理加工点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该加工点现场看到,该单位从事铝件表面处理加工,未配套任何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通过地面直接进入下水道,最终排入东平河。“我们经过取样监测,该加工点排放的废水中,重金属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3倍以上。”高邮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戴某加工点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随后,高邮生态环境局东北片分局会同高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现场联合执法,高邮生态环境局东北片分局对涉嫌违法生产的设备实施查封。目前,治安大队已接手该大案件并开展审讯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为从速、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撼不法企业和违法分子,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高邮生态环境局东北片分局迅速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固定证据形成卷宗后立即移交公安部门。
“生态环境局和公安联合执法后,建立健全公安、环保联动执法和环境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刑事犯罪的环境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提请公安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参与调查。”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力度执法,2018年开始,正式与公安部门联动,解决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强制手段、执法威慑力不强的现实问题。“在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污染损害鉴定、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市生态环境部门也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配合司法机关开展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