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2 19:47:10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高超 记者 杨晓莉)5月来临,田间的菜籽逐渐成熟,家住经济开发区的农民赵小刚不再去田间劳作,每天前往离家不远的企业上班。原来,去年,他家的5亩田地被政府征用。随后,他免费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技能培训,顺利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我们失去了土地,但政府给了我们保障,不仅将我们纳入‘社保笼’,而且还推荐我们就业,生活有保障了。”说起这些,赵小刚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农田未被征用前,赵小刚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忙碌,一年下来,靠着种粮食赚不了多少钱,自土地被政府征用,进入企业上班后,一年的收入比种地高出许多。据初步统计,自 2013年以来,全市共有像赵小刚这样的被征地农民19454 人,尽管失去了土地,但他们不失业,生活有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部分农民的耕地因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为了让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业,市人社部门通过开发岗位、定向培训、举办招聘洽谈会等多种渠道,积极为失地农民搭建就业平台。今年以来,我市又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按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并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按三个年龄段对被征地农民分别实施保障: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纳入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领取养老补助金,积极为被征地农民撑起“社会保障伞”。此外,被征地前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同时享受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整体推进、按序时完成,我市还建立半月督查通报制度,成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高邮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巡视整改方案》,自我施加压力、明确时间节点,倒逼任务完成。截至目前,全市19454名被征地农民,已有12613人免费加入“社保笼”,进保率达60%以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确保9月底前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切实增强失地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