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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综合新闻
市政府出台“惠农十条”

2020-02-17 19:44:05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陆业斌)14日,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保供工作的意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复产、稳定发展和渡过难关,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保障“米袋子”“菜篮子”等居民生活急需重要农产品供应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强调,重点支持从事蔬菜瓜果生产、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苗和种畜生产、农产品加工或销售,以及畜禽屠宰和饲料、动物防疫物资生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商平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意见》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除享受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15条政策意见”中的政策外,在减轻经营负担、加大金融扶持、保障常态运营、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疫情防控等五个方面给予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十条:实施托管补助、免除农业保费、减轻税费负担、加大贷款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复工复产、鼓励线上销售、实施检测减免、保障生产经营、加强防控指导。

《意见》还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确保“惠农十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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