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7 19:44:05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意见》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除享受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15条政策意见”中的政策外,在减轻经营负担、加大金融扶持、保障常态运营、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疫情防控等五个方面给予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十条:实施托管补助、免除农业保费、减轻税费负担、加大贷款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复工复产、鼓励线上销售、实施检测减免、保障生产经营、加强防控指导。
《意见》还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确保“惠农十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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