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高邮APP
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今日高邮APP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禁捕期间捕鱼 两男子被判刑

2020-09-15 19:19:19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张杰 曹蕾 记者 南笙)今年3月,市公安局菱塘派出所接110指令称:禁渔期间有人在菱塘回族乡清真村薛尖组高邮湖内电捕鱼。近日,经法院审理,判决电捕鱼二人胡某、赵某拘役三个月。

今年3月14日晚8时许,市公安局菱塘派出所接110指令称:禁渔期间有人在菱塘回族乡清真村薛尖组高邮湖内电捕鱼。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对现场进行搜索后未发现电捕鱼人员。后经与报警人联系,得知电捕鱼嫌疑人在发现有警车经过后已关闭所戴的头灯,藏进了连片的芦苇荡中。民警通过巡查,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现场附近,得知就是嫌疑人的车辆,后通过查询资料、电话联系、喇叭器喊话等手段抓获胡某(男,47岁)、赵某(男,48岁)、邵某(男,42岁)等三名嫌疑人(3人均为菱塘本地人),当场查获电捕鱼工具两套,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经审讯,三名嫌疑人交代了在高邮湖禁渔期间采用逆变器、电瓶等禁捕工具在高邮湖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00011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