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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家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有清单

2020-09-23 21:09:36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葛维祥 通讯员 张逸舟)近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高邮市市级部门及驻邮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将市纪委监委等市安委会40家成员单位、6家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清单的形式“分田到户”,以此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有章可循。

据了解,这份任务清单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各类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坚持“职责法定”。清单要求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以本部门本单位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对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清单明确了市安委会40家成员单位、6家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市安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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