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9 21:28:31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自退捕禁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为全市653户1288名退捕渔民量身定制多项政策,确保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门路、转产有出路。主要为上岸渔民提供“131”就业服务,即进行1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基本满足其需求的就业岗位,开展1次就业技能培训。并组织六个工作组,逐户上门开展帮扶工作。其中,根据渔民意愿,及时与企业联系,现场帮助31名渔民实现就业。在此基础上,我市连续举办4场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20多家企业带着适合退捕渔民的600多个岗位进场招聘,使大部分上岸渔民走进企业、走上工作岗位,实现了重新就业。
为激励企业招录退捕渔民, 我市对吸纳退捕渔民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10月1日起,凡吸纳退捕渔民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每吸纳一名退捕渔民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奖励。同时,按吸纳退捕渔民的实际人数给予企业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补贴至退休。
上岸渔民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初级每人1000元,中级为1500元,高级为2000元;专项能力证书标准为每人1000元。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退捕渔民,还给予一定的交通(生活)补贴。
此外,我市还为自主创业的退捕渔民提供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15万至50万元,并给予贴息, 15万元以内的贷款全额贴息;对创业雇用3至5人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到30万元,30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基础利率给予贴息;对雇用6人以上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50万元,50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同时,退捕渔民首次创业并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稳定经营在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5000元的初始创业补贴;带动他人就业并帮助其交纳社保的,按每带动一人奖励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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