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6:54:59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11月26日,高邮警方通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男子将一名年近5旬的女子撞伤后,加大油门逃逸。而民警通过散落在现场的一块轿车白色前大灯碎片,很快就破获了该起逃逸案件。
11月23日晚21时许,高邮公安局交警大队天山中队被一阵急促的电话报警声打破了平静:刚刚在郭集谈桥湾有辆轿车把电动车人撞下来后逃跑了,你们赶快来!
警情就是命令,辖区的值班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处置:事发现场除了一大堆人围住一个坐在地上的人和一辆自行车外,就是纷纷“出谋划策”的围观群众。处置民警在详细询问伤者(吕某,女,48岁,高邮送桥人)病情以及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后的一些信息后将其紧急送往附件医院进行妥善安置,并在现场路边检获了一块轿车的前大灯白色碎片,根据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口述,处置民警初步判断是由一辆白色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后散落在路边的遗留物。
可是仅凭一块碎玻璃在这乌漆嘛黑的夜晚怎么确定肇事车辆呢?监控,对!车辆的大灯坏了那肯定“瞎”了一只,现场交警在处置结束后,迅速把事发周边的道路监控以及道路沿线的住户瞧瞧的摸了一遍,做到了心中有数。次日,事故处理民警根据现场处置民警的情况反馈,去了事发周边及沿线查看了相关时间段的视频录像,并将有价值的信息拷贝了出来,通过和受害者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碰撞,终于在海量监控里锁定了一辆“半眼瞎”的白色奔驰轿车:苏K3XZZ,车主为扬州市一家光电照明有限公司,事故处理民警通过与交管信息平台所留电话联系,发现接听电话的那头针对民警的询问支支吾吾,其实就是交通肇事者范某(男,40岁,盐城市盐都区人,准假车型C1D)!在锁定其所处地理位置后,民警马不停蹄赶赴所述位置将其涉案车辆以及当事人控制并带回交警中队辖区。经初步询问:范某驾驶苏K3XXZZ号轿车发生事故后,居然熟视无睹对方受伤,径自逃离现场准备去浴室洗澡,在作祟和侥幸心理的双重作用下,调转车头又去了现场查看,发现伤者无大碍后又离开。
目前,该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对肇事者范某交警中队将依据法律法规给予严厉打击。
警方提醒: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事故大小,正确的做法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保护好现场,如有人员受伤严重,理应及时拨打120电话,积极协助警方处理。如果选择逃逸,那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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