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 20:15:27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据了解,我市于199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老龄化程度居扬州市第二。近年来,我市一方面出台多项敬老爱老政策,为老年人幸福晚年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吸引、留住养老行业人才。对新增床位、运营、护理型床位和养老护理员进行补助,即新建养老机构和已经执业的养老机构通过新建房屋增加床位,新增床位在30张以上的,按新增床位数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资助;在原有房产基础上改扩建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新增床位在30张以上的,按新增床位数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1500元资助。对床位运营给予补助,一年内无重大事故、年度检查合格、服务对象满意率80%以上的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非政府供养老人及其他可以补助的人员,按照自理、介护、介住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元、70元、100元的运营补助。同时,对民间资本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失能、半失能护理型床位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租赁用房举办的租期五年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护理型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
此外,我市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中专业医生、执业护士、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医养融合发展的人才保障。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鼓励大中专院校和护士专科学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我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取得国家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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