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20:27:19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11月30日晚,我市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电捕鱼。接警后,辖区龙虬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果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配戴照明器材,背着电捕鱼工具沿着一条河流电捕鱼。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并收缴了捕获的1公斤野生鱼和所有捕鱼工具,将男子带至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该男子系初犯,且捕鱼数量较少,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金后让其离开。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一旦被抓将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获刑,捕鱼者千万别存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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