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6 17:41:48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据介绍,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求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规定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到场申请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除了“离婚冷静期”导致离婚程序上发生变化,记者还注意到,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止,婚姻登记证和告知单等全部换成了新版,婚姻登记证中原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文字表述变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市婚姻登记处,记者看见,为最大限度做到便民利民,登记处已更新了婚姻登记流程图、婚姻登记条件和程序、政务公开栏等内容,做好配套衔接,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清晰的业务指导。市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孙越峰告诉记者,元旦后在给市民办理离婚手续时,工作人员都会主动提醒离婚新规,大多数市民也比较配合。“我个人认为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的实行很有必要,尤其是对一些冲动离婚的家庭而言,是一个时间的缓冲,可以让夫妻双方静下心来审视婚姻中各自的问题,也许一个‘离婚冷静期’就可以挽救一个家庭,尤其是可以让孩子免受伤害。”自“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截至1月25日中午,全市共有90对夫妻办理离婚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
另据了解,“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并无冷静期的规定,若当事人在遭遇家庭暴力、遗弃、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等的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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