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20:55:25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计,今年1月4日(实施后首个工作日)至2月3日,婚姻登记处共受理了132对夫妻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30天、发证期30天后,共办理离婚登记(发证)73对,主动撤回离婚申请3对,发证期届满自动撤回离婚申请56对。 “有了‘离婚冷静期’后,冲动型离婚明显减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孙越峰介绍说,2020年同期因受疫情影响,婚姻登记处暂停对外办公。2019年同期,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离婚登记151对,相比2019年同期,今年我市离婚登记率下降了约52%。
据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虽有30天,然而离婚周期实际是60天,包括冷静期30天、发证期30天。申请离婚的夫妻,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都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如未前来办理,意味着放弃申请,如还想离婚则需要重新提出申请,这意味着申请离婚夫妻共有60天时间缓冲,用来思考和抉择。“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婚姻登记处共受理离婚申请484对,其中尚在离婚冷静期的149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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