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8:37:58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据介绍,“评定分离”就是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强调招标人的定标权,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要求,并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具体采用哪家单位,由招标人组成的定标委员会从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选择,决定权掌握在“买方”手中。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行“评定分离”改革,是市住建局今年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举措之一,“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作为我市实施“评定分离”后首个顺利完成招投标的项目,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更好地实现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评优定优”目标,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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