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0 19:03:46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近年来,社会救助领域中的“因病支出型”贫困矛盾日益显现,一些家庭因患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必需支出过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实际生活处于贫困状态。我市实施《扬州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主要解决贫困家庭基本生活问题。
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介绍,《办法》定位因病致贫家庭生活救助,注重与现行救助制度相衔接,保持政策的合理梯度。主要有几个创新举措。即: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概念进行了拓展,只要家庭的刚性支出超出一定数额,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规定即可享受救助;在计算家庭刚性医疗费用支出时,将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刚性支出也计算在内,扩大了救助范围;对救助标准的上限进行了设定,提高至最高救助30个月低保标准;将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缩短了审核审批流程,求助对象最快1周就能享受到救助。
据了解,《办法》明确具有本市户籍(含生活在本市且与本市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和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一年申请一次。三类对象可申请相关生活救助。一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刚性医疗费用在4000元(含)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50%予以救助;二类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低保标准1-2倍之间的低保边缘家庭,刚性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40%予以救助;三类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低保标准2倍,但低于本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刚性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超出部分按照30%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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