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1 20:36:30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是指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实习生是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
在此之前的工伤保险领域,存在一“老”一“少”两个保障空白。此次工伤保险制度扩容,将超龄就业人员、实习生这一“老”一“少”两个劳动群体拉入工伤保险的“群”,弥补了工伤保护的短板,堵住了劳动保护的漏洞,健全了劳动保护机制,对劳动者形成了更全面的保护,也提升了保护级别,彰显了工伤保护的务实化、人性化。
据人社部门初步统计,目前我市企业超龄人员和实习生人数在5000人以上。为进一步化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早在2019年,市人社局便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商议,参照工伤保险做法,以增设险种的方式,通过用人单位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投保,以分散用人单位聘用超龄人员的用工风险。
“此次政府出台政策,将超龄人员和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范畴,进一步保障了这两类群体的工伤权益,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该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参保,使大家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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