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4 17:50:16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市监宣 记者 文正)3日下午,市市监局接群众举报,对车逻镇振兴超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超市内的猪肉经营户存在销售未明码标价猪肉的行为。该局执法人员随即通过文字、照片和视频进行固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对该猪肉经营户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元。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监局密切关注蔬菜、猪肉等农副产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趋势,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保供应稳物价。向全市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经营者发放《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价格自律的公开信》,同时要求农贸市场主办方每日公布、更新农副食品市场指导价供市民参考,引导市场内经营户做到明码标价、合理定价,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另外,该局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好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相关价格投诉举报从快优先处理,主动通过媒体发声,稳物价、安民心。
下一步,市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密切关注主要农副产品和防疫产品市场价格,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从快从重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价格大幅上涨势头,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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