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8 19:10:08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为促进困难就业人员就业,缓解企业用工压力,我市积极落实上级各项惠企政策规定。如企业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享受至退休。不仅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有补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除此之外,自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来,市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各项减免政策落地见效,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加快发展步伐。今年截至9月底,共为参保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6860万元;工伤保险执行阶段性下调50%,为各参保单位减免工伤保险费2127万元;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为参保单位减免工伤保险费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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